本报讯为适应医疗保险改革的需要,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,上海市最近推出一项鼓励医疗技术力量向居民区流动的新举措:全市二、三级医院的医生经过批准,可利用业余时间,在居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牌为居民服务,并获得合理报酬。
近几年来,上海市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其价格低廉、就近便捷的优势获得迅速发展,去年被列入上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,从而在市民心目中开始形成“小病在社区,大病进医院”的格局。但是,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人才较为缺乏,还远远满足不了病人的需要。为尽快改变这一局面,上海市卫生局除鼓励市、区级医院高年资医生在居住地发挥余力外,还明确规定:二、三级医院的临床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前,必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半年;因受种种因素制约而未聘的二、三级医院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,其编制及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。